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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第三章-事物的联系、发展及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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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联系与发展

第一节-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1.世界的普遍联系的特征是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
2.世界的普遍联系的客观性是指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
3.世界的普遍联系的多样性是指具体事物的联系是多种多样、各具特点、各不相同的
4.唯物辨证法的总特征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观点
5.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不断产生,旧事物的不断灭亡

  • 6.世界的普遍联系定义

指一切事物、现象过程之间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约影响、相互作用。

  • 7.世界的普遍联系的方法论意义

系统论
客观事物普遗联系的重要表现就是它的系统性,我们要树立系统的观点。
系统是指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若千要素按一定方式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

  • 8.辨析题:新生事物就是新出现的事物

错误。
新事物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和前景趋势,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入物的东西。

第二节-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

第二节-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1.白马非马的错误在于抹杀了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2.矛盾的两种属性是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3.唯物辨证法的实质与核心: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根本动力
4.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的哲学范畴
5.矛盾固有的两种基本属性:同一性(统一性)和斗争性(对立性)
6.同一性作用:相互依存、渗透、贯通
7.斗争性作用:为发展积蓄力量,使发展从可能趋势转化为现实
8.内因即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即事物的外部矛盾: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回起作用的结果
9.内因是根本,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 10.10.辨析题: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

正确
(1)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以及矛盾的每一个侧面都各有其特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不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2)每一事物既包含矛盾的普遍性,又有自己的特殊性,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矛盾的普遍性是从许多特殊矛盾中抽象出来的共性,它只概括了每一特殊矛盾的一部分、本质,而不是矛盾特殊性的全部。所以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矛盾的特殊性表现出来。

  • 11.简答题: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辨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内在动力;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
第三,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 12.论述题:试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释证关系原理。把握这一原理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何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各种事物的矛盾都各有其特点或个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绝对与相对的关系,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具体说它们之间的关系包括:
①两者是相互联系的,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是共性的表现;
②两者是相互区别的,共性只是概括了个性中的共同本质,而不是包括个性的全部内容;
③两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一定场合为共性的东西,另一场合就可能是个性的东西,反之亦然。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要以马列主义普遍真理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方向;同时又要从我国特殊的国情出发,去探索有自己特色的建设和发展道路。在这里,社会主义是普遍性、共性,中国特色是特殊性、个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把个性与共性有机地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

  • 1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普遍性: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特殊性:
(1)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殊本质:
(2)同一事物的不同发展阶段矛盾也各有其特点。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 1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

予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即共性与个性对立统一的辨证关系:
(1)相互区别,即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2)相互依存,即共性窝于个性之中,没有个性就没有共性。共性统摄个性,没有无共性的个性;
(3)相互转化,即随着事物的发展和条件的变化,共性和个性可以相互过渡、相互转化。

  • 15.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1)唯物辨证法揭示的是事物的联系与发展,而对立统一规律则具体揭示普遗联系的根本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根本动力:
(2)唯物辨证法是有着丰富内容的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而对立统一规律则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全部理论的关键;
(3)唯物辨证法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矛盾分析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第二节-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质量互变规律

第二节-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质量互变规律
1.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图
2.质量互变规律指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与状态
3.“防微杜渐”体现的哲学道理是质量互变规律的原理
4.九层之台,超于垒土是体现质量互变规律
5.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体现的哲学道理是质量互变原理

  • 6.质、量、度

质:指事物成为他自身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部所固有的规定性
量:指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要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与量的结合就是度。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

  • 7.量变、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表现为质变和量变两种形式。
量变是事物量的变化,是事物在原有质的基础上,在事物原有度的范国内,发生的不显落的变化,是事物发展中的连续性和渐进性,表现为事物的统一、相持、平衡、静止等。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变化,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质变是对原有度的突破,是事物发展中的连续性和渐进性的中断,表现为统一物的分解以及相持、平衡和静止的破坏等。
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与质变的根本标志。

  • 8.质量互变规律

事物的量变与质变是相互联系的,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2)质变巩固着量变的成果,同时又引起新的量变。
量变、质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这就是质量互变规律。

  • 9.质量互变规律的方法论意义

(1)既然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就要把对事物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起来,定性研究是认识的基础,定量研究是咖认识的深化和精细化。
(2)既然任何事物都有自己持定的度,我们应掌提适度原则。
(3)既然事物发展变化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就要处理好量变质变的关系。既要重视点滴的积聚,又要善于抓住机遇,将事物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第二节-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第二节-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1.辨证的否定观的实质是既克服又保留的“扬弃”
2.唯物辨证法的三大规律不包括价值规律

  • 3.肯定、否定及其关系

肯定:指事物中维持自身存在的方面:
否定:指事物中促使自身灭亡的方面。
任何事物部是肯定和否定的辨证统一

  • 4.辨证否定观(科学的否定观)

①辨证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
②辨证否定是扬弃。即既克服,又保留。
保留是指新事物对旧事物中积极因素的继承和保存,是发展中的连续性;
克服是指新事物对旧事物中消极固素的抛弃,是发展中的非连续性。

方法论意义:
辨证否定观要求我们对任何事物都要采取分析的态度,既不能只讲肯定,也不能只讲否定,反对任何不加分析地绝对肯定一切
或否定一切的“复古主义”、“全盘西化”之类的形而上学片面性和绝对化。

  • 5.否定之否定

内容:
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事物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辨证统一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方法论意义:
它揭示事物发展的总方向、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又是曲折的、迁回的,事物的自我发展
的道路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 6.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1)发展的周期性
事物的发展都要经历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三个阶段。

(2)发展的曲折性
事物的发展,不能直线地前进而要经过适回的道路。

(3)发展的前进性
事物的发展是前进的运动,即发展的前进性.

(4)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揭示事物发的总方向、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又是曲折的、迁回的,事物的自我发展的道路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方法论意义:
1、要对未来充满信心。前途是光明的
2、要有战胜难的思想准备。道路是曲折的

反对两种错误的倾向:
第一,反对循环论。只承认发展的曲折性,而否认发展的前进性。
第二,反对直线论。只承认发展的前进性、而否认发展的曲折性。

第三节-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 1.现象与本质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外在表现: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部联系。

关系:
对立;
现象是露于事物的外部,是多变易逝的,现象很生动:
本质是深藏于事物的内部,靠抽象思维才能把趣,是相对稳定、相对平静的。

统一:
本质是现象的内在根据,本质决定现象,并道过一定的现象显示自已的存在。
现象是本质的表现,总是从不同侧面、不同程度表现出事物的本质。

方法论意义:
透过表象把握本质
重视对现象的研究,不能脱离现象凭空想象:
在掌握大量现象的基础上,深化对事物本质的认识

  • 3.形式和内容

形式:是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内容的表现方式
内容:是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

关系:
对立统一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

方法论意义:
看问题、解决问题,要特别注意事物的内客;
看内容的同时,要重视形式对内容的作用,反对形式虚无主义;
当形式可以促进内容发展时,要维持形式不变: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要抛弃旧形式,选择和创造新形式。

  • 4.原因与结果

原因: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就是原因:
结果:被引起的某个现象,就是结果。
只有和时间的顺序性相联系的由一种现象引起另一种现象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才是因果联系。

关系:
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转化,同一种现象,在这一种关系中是结果:在后一种关系中是原因。
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复杂多样性。

方法论意义:
正确把握因果关系,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准确把握因果关系,有利于总结经验,波取教训,可以增强预见性。

  • 5.必然性与偶然性

必然性: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合乎规律、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超势。
偶然性:客观事物关系和发展中不确定发生,可以这样发生,也可以那样发生的不确定趋势。

关系:
对立: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地位和作用不同。必然性处于支配地位N决定发展的前遗和方向;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起着促进或延缓作用:
统一: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中,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和补充:偶然背后总是隐藏着必然,必然性是偶然性的支配力量: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意义:
把趣必然性是认识和实践的基础:
区分不同的偏然性(有利的偶然性因素、不利的偏然性国素)。

  • 6.可能性与现实性

可能性:是指依据事物内在根据和外在条件可能转化为其他事物的种种趋势,有可能发生但是还未发生。
现实性:是指现实存在的事物及其所具备的内在根据和外在条件的结合。

关系:
对立统一
对立:可能性还未实现,现实性已然存在了;
统一:两者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任何现实事物都是由可能性转化而来的、是实现了的可能性:而可能性则可以现实性为基础,存在于现实性之中;现实事物是由可能性转化而未的,它又存在于未来发展的种种可能性,一旦具备条件,又会转为新的现实。

方法论意义:
尊重客观必然性,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有利条件,改变不利条件,使好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
反对固步自封、看不到事物发展的必然前途、无所作为的庸人思想,也要反对脱离现实条件的空想家和幻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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